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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市公检法同堂培训规范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理
时间:2024-02-26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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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并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施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该《意见》,2024年1月19日,义马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义马市人民法院、义马市公安局开展“公检法”同堂培训,共同学习了《意见》。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办案团队、法院刑事办案团队、公安局法治大队、交警大队等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培训中,“公检法”业务骨干共同学习了该类案件不予立案标准和处理方法、从重处理情节变化之处、新形势下审判政策的初步意见等,在《意见》施行后的衔接工作、2024年醉驾诉源治理思路等方面达成了初步共识。

经过学习交流研讨,公检法办案干警对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司法办案实践中,将全面贯彻落实《意见》,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强化综合治理、溯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