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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心为公”共筑野生动物保护屏障
时间:2024-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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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是人类的好朋友,也是天空中最美的精灵。天空因鸟儿而活跃,世界因鸟儿而绚丽。爱鸟护鸟已成为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而随意捕捉、买卖野生鸟类可能会触犯刑法!

黄豆鸟,学名棕头鸦雀,因其性格活泼大胆,体格健壮,声音洪亮,外表呆萌可爱等特点深受鸟类爱好者喜爱。因此许多不法分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利用各种工具对其捕捉并出售贩卖,给生物多样性及生态平衡造成了严重破坏。

6月30日早上,义马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李国强在晨跑过程中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线索,有人在义马市西石河河道内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收到线索后,李国强立即拨通110电话报警,然后赶赴违法行为发生地,到达现场后违法行为人已经离开,面对这种情况,李国强多次与义马市公安局及义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电话沟通说明情况,并在现场等待相关工作人员到场进行进一步排查。

案件发生后李国强持续关注进展情况。现经相关部门查明,违法行为人王某光通过购买粘鼠板,在河道内抓捕黄豆鸟两只,山火燕(北红尾鸲)幼鸟三只。因喂养不当,其中一只黄豆鸟及三只山火燕幼鸟均已死亡。该案件移交义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进一步处理。

此次案件线索的发现充分发挥了“志愿者+检察院”的联动效应,体现了“益心为公”公益志愿者平台的作用,使违法行为得到快速打击,为野生动物筑牢保护屏障。接下来,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将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发挥公益诉讼保护职能,加强与环境保护部门的沟通协调,适时提出检察建议,强化野生鸟类保护。同时,呼吁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让爱鸟护鸟融入日常生活和工作中。

检察官提醒: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珍贵、濒危的鸟类都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是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是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保护野生动物,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牢固树立生态底线意识和法律红线意识。在购买饲养“另类”宠物前,一定要事先做好功课,切勿为了满足心头爱好和蝇头小利,以身试法!